传动网 > 新闻频道 > 行业资讯 > 资讯详情

L3/L4级自动驾驶可以上路了:事故责任首次明确

时间:2023-11-20

来源:​快科技

导语:《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基础上,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

11月18日消息,在广州车展开幕首日,另外一项非常重磅的文件正式发布。


我国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正式对L3/L4自动驾驶的准入规范进行了具体要求,并完善了相关规则,同时,也开启了对首批企业的遴选工作。


通知明确,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基础上,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


通知强调,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和4级驾驶自动化功能。


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使用主体应当按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加强车辆运行安全保障。

638360730319031025619.jpeg

试点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后,方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 关于试点车辆发生事故的处理,《通知》明确了相关规定,视不同情况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归属。


若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未激活状态下发生事故,按现行规定承担责任;在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或事故,试点企业与试点使用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材料,需承担事故责任。


传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传动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和视频文件,版权均为传动网(www.jsovip.com)独家所有。如需转载请与0755-82949061联系。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传动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均来自互联网或业内投稿人士,版权属于原版权人。转载请保留稿件来源及作者,禁止擅自篡改,违者自负版权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关注伺服与运动控制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关注直驱与传动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关注中国传动网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最新新闻
查看更多资讯

热搜词
  • 运动控制
  • 伺服系统
  • 机器视觉
  • 机械传动
  • 编码器
  • 直驱系统
  • 工业电源
  • 电力电子
  • 工业互联
  • 高压变频器
  • 中低压变频器
  • 传感器
  • 人机界面
  • PLC
  • 电气联接
  • 世预赛直播观看在线
  • 低压电器
  • 机柜
回顶部
点赞 0
取消 0